综艺大哥大:10月1日新个税法试行 1.5万月薪元可每月省1080元

2018-09-27 14:09

 8月31日,《个人所得税法》正式通过,新个税法将于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不过,为了让纳税人尽早享受减税红利,从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个税法开始试行,试行期间,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执行新的税率表。
 
在为期两个月的政策过渡期,普通老百姓能获得哪些政策红利?
综艺大哥大:10月1日新个税法试行 1.5万月薪元可每月省1080元
首先是月薪5000元以下者不用缴纳个税。
 
其次,在扣除“起征点”后,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即扣除三险一金后收入不超过8000元的,按照3%的标准纳税;超过3000元但不超过12000元的,其中3000按照3%的标准纳税,剩余部分按照10%的标准纳税。如果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万元,就需要按照45%的标准纳税。
 
举个例子,假如某个纳税人的月工薪收入是15000元,每月可以先扣除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再扣除三险一金,按照没改之前,每个月需要交税1870元,按照修改后的税法计算,只需要缴税790块钱,这意味着修改后的税法能够为这部分人群每月少纳税1080元,税负减轻58%。
 
对个体工商户来说,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50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进行扣除,同时适用新的经营所得税率表。其中,全年应纳税额不超过3万的,按照5%的税率纳税,超过3万未到9万的,超过部分按10%的税率纳税,最高税率为35%。
 
同时,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18年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用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计算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和应纳第四季度税额,其中应纳前三季度税额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和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月份的权重计算,应纳第四季度税额按照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和第四季度实际经营月份的权重计算。
 
新税法试行后,节税效果明显。
 
不过,重头戏还在明年1月1日,新个税法正式实施的时候。
 
《华夏时报》记者从税务部门相关人士处了解到,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后,新增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6项专项附加扣除,会让个税改革的效果更加明显。
 
“初步考虑对专项附加扣除设置一定限额或定额标准,既要保障纳税人方便纳税,相关支出得到合理扣除,又要体现政策公平,使广大纳税人实实在在地享受到减税的红利。”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对此表示。
 
据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刘丽坚介绍,专项附加扣除大概有3个方向。纳税人只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申报就能享受扣除;个人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供给单位,每个月发放工资、代扣个税时,单位就可以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扣除;如果预扣预缴环节没有享受到或者没有享受到位的,第二年办理汇算清缴的时候可以申请退税。
 
“此次个税改革力度很大,如果加上各种专项扣除,很多人可能月薪8000都不用缴纳个税。”一位基层税务部门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据测算,新个税法下,月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纳税人,税负可降低50%以上,正式实施后,一年将减税3200亿。
 
 
 
 
 
 
 
文章来源:藏獒图片=http://aiao8.5918dyw.com/tup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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