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卫生局

2021-06-22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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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09〕40号),设置三亚市卫生局,为主管全市卫生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三亚市卫生局

基本信息
中文名
三亚市卫生局

创立时间
2009


主 管
全市卫生工作

地 点
海南省三亚市

目录
1职责调整
2主要职责
3内设机构
4人员编制
5其他事项
折叠编辑本段职责调整
三亚市卫生局
三亚市卫生局
(一)取消的职责

已由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出的职责

将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划入的职责

划入原市食品药监管理局承担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处的职责。

(四)增加的职责

1、负责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审批。

2、负责医疗机构申请开展医疗气功活动的审批和从事医疗气功人员资格认定。

3、负责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4、具备医疗机构聘请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具有行医资格的人员来琼短期行医审批权。

5、负责100张以下床位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综合医院及门诊部、企事业单位医务室的行政审批许可。

6、负责农垦辖区卫生行政许可。

7、负责乡村医生的考试和管理。

8、负责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

9、负责护士执业许可。

10、负责X射线介入放射、射线诊断工作审批。

11、负责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的受理及初审。

12、负责与计划生育部门联合核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

13、审核发放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五)加强的职责

1、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职责,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

3、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医疗质量的监督管理。

折叠编辑本段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卫生工作发展规划、计划。

(二)承担食品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三)拟定本市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拟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指导卫生规划的实施。

(四)组织拟定并实施全市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妇幼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五)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拟定并组织实施严重危害人群健康疾病防治的实施办法;组织全市结核病、艾滋病、性病等重大传染病的综合防治。

(六)负责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工作。拟定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和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七)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拟定、实施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管理和指导全市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工作。

(八)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全市传染病防治及职业、环境、放射和学校卫生工作,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关于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标准、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和采供血机构的管理标准,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十)拟定本市重点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市重点医学卫生科研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十一)拟定本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对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指导全市卫生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全市卫生系统卫生人员的教育培训;指导全市卫生队伍建设;指导本市医疗卫生学术交流活动。

(十二)负责我市干部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和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市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技术指导。

(十四)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折叠编辑本段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卫生局内设7个科级职能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来信来访、卫生统计、新闻发布;负责草拟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等工作。

(二)人事科

拟定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参与医技人员资格考试、职称评聘工作;组织指导卫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的日常党务工作和本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三)财务规划科

拟定卫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监督执行国家基本药物使用、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和药品、医疗器械采购相关规范;组织开展绩效评估和财务审计。

(四)疾病预防保健科(三亚市卫生应急办公室)

拟定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疫情的蔓延;承担法定传染病报告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社区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及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对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工作绩效评估和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市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技术指导。

(五)医教科(三亚市医疗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医疗服务监管办公室)

承担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工作,组织指导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政策、规范、标准;落实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指导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有关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与计划生育部门联合核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承担我市保健对象及有关单位医疗照顾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我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市重点医学卫生科研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六)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科

承担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拟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饮用水等的卫生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

(七)行政审批办公室

依法受理并限量办结行政审批事项;配合市政务服务中心或其他相关部门完成有关联审、联办事项;受理有关许可政策法规、办件咨询;完成市卫生局和市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折叠编辑本段人员编制
市卫生局行政编制 2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1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三亚市卫生应急办公室、三亚市医疗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医疗服务监管办公室领导职数)。

机关工勤人员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2名。

折叠编辑本段其他事项
(一)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市卫生局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和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及提出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卫生规范和条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的监督管理;市农业局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三亚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不再发放食品生产、流通 环节的卫生许可证。

(二)职业卫生监管的职责分工:市卫生局负责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检查和救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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