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教育局

2020-07-12 15:38

 儋州市教育局是儋州市教育局位于儋州市,是非盈利组织机构。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儋州市教育局

地点
儋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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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
非盈利

性质
组织机构

目录
1主要职责
2下设机构
3基本概况
折叠编辑本段主要职责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管理市级教育经费和基本建设;监督各中小学校教育财政拨款的执行和使用情况及其他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

(三)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对教育质量进行检查;指导各类学籍的管理。

(四)指导和监管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基础教育和幼儿教育等工作;组织并实施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指导教育改革工作。

(五)统筹规划全市中专、中小学校的布局、结构和专业设置。

(六)规划和协调教育系统重大科研工作,指导学校发展高新技术的研究与推广、科研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协调和指导学校开展教学研究工作;负责教育管理信息、统计工作。

(七)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乡镇教育的扶持与援助。

(八)指导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九)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全员培训工作;研究拟定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标准并指导实施;依法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

(十)制定、实施中小学校学历教育的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制定中小学校及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制定中小学校毕业证书的发放办法。

(十一)承担全市语言文字的管理工作。

(十二)规划并指导学校的党建工作、统战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学校领导干部。

(十三)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教育工作的政策法规规章和发展规划、计划。

折叠编辑本段下设机构
儋州市教育局机关内设9个行政科室,即办公室、人事科、计财科、基础教育科、教育督导室、职成教科、体卫艺科、语言办、审批办,7个事业单位:考试中心、教研室、电教站、勤工办、资助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教师信息管理中心。设教育工会、关工委。

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协调各科室工作,负责各类来文来电的拟办、局机关内部制度建设及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教育史志、教育年鉴、新闻宣传、电子政务及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教育规划、计划、教育事业统计及分析工作。负责信访、保密、督办、提案议案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行政后勤工作、局机关财务管理、车辆管理。负责局机关政治学习、业务学习。负责局机关物业管理、办公设备购置、维修。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卫生工作。

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公务员的培训、考核、管理;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学校)人才资源、劳动工资统计工作;指导各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及各中小学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和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局属单位及各中小学校编制管理,指导局属单位及各中小学校开展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全市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市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统筹管理指导本市教师培训机构;负责本市教师队伍建设研究;拟定本市教师队伍改革与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校长队伍和教师队伍的培训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教育)教师师德建设;管理、指导、组织实施教师技术职务、特级教师评聘工作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教师的奖惩、本局人员享受政府荣誉的推荐申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编制管理;负责全市教师的年度考核和职称评定;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监察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工资福利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协同有关科室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承办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计划财务科:负责全市教育财务和基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拟定国家和省教育专项资金分配方案;负责学校基础设施和改危扩容工作,承担资助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和高校困难学生贷款及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工作;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方针、政策;监督各中小学教育财政拨款的执行和使用及其他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编制本局和全市中小学经费的预算、决算;负责本局和全市中小学的国有资产统计、管理监督和政府采购;负责有关财务检查、教育收费等方面的协调工作;负责教育援助、教育贷款的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基金会日常工作;承办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体育卫生与文艺教育科:负责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制定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并指导实施;统筹和指导市内体育与艺术教育竞赛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国际、国内、省内体育与艺术教育竞赛活动;协同有关科室做好有关专业教材建设、专业师资培训工作;负责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和禁毒工作;指导并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承办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基础教育科:负责全市基础教育、民族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本市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性研究;拟定本市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提出全市基础教育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拟定本市基础教育教学管理文件和学校设置标准;指导全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负责初中会考及中招工作;规划并指导中小学的德育工作、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安全教育、科普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态教育及少先队工作;规划并指导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工作;制定中小学电化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信息技术教育设备标准;规划并指导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基础教育各类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工作;规划并指导全省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同有关科室做好中小学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中小学安全稳定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中小学安全文明生态学校建设;承办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负责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本市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性研究;拟定本市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提出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文化技术教育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管理文件和学校设置标准;指导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制定职业教育教学评估标准;协同做好中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和学生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考试、学生就业工作;指导城乡教育综合改革和社区教育;统筹规划农科教结合工作;负责教育扶贫工作;负责指导全市职业教育机构的安全稳定和周边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的安全文明生态学校建设;承办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市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工作;承担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对各中小学校依法治教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组织对全市的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巩固提高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和复查;制定我市教育督导与评估的工作制度、指导性文件和指标体系;对全市中小学的办学水平进行督导评估;负责规划并牵头起草本市地方性教育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局机关普法工作,指导各中小学的普法工作;负责对各方面法规征求意见稿的审议工作、局规范性文件的法核工作;受理市本级教育行政复议,主持或参与教育法律法规有关问题的处理;组织协调开展教育普法工作、教育执法督查工作;承办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行政审批办公室:依法受理并按承诺时限办结本部门纳入市政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遵守市政务中心各项管理规定,接受市政务中心的监督协调,配合市政务中心或相关单位完成有关联审、联办事项;按市政务中心的规定填报各种统计报表;负责市政务中心与本单位的工作衔接;受理有关政策法规、办件咨询,实行首办责任、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等制度;完成本单位和市政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考试中心:负责组织普通高考的报名、考试、体检、建档工作,协助做好高考录取工作;负责组织普通高中基础会考考籍建立和普通高中基础会考的报名、考试工作;负责组织高等自学考试的报名、考试以及考生毕业证办理工作;负责组织成人高考的报名、考试工作。

教研室:1、根据中小学教学的需要,对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管理及教学评价等有关问题开展研究、并将研究成果用于指导教学工作;2、根据本市实际,提出执行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选用教材的意见,并检查执行情况;3、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帮助全市广大教师执行课程计划,钻研、掌握课程标准和教材,指导和帮助学校开展教研活动、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率和水平;4、发现、完善、总结、推广教学经验,组织教改实验,推动教学改革;5、组织教学质量检查,开展学科教学评价,研究考试改革,检查教学常规的执行情况,对学科教学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的指导和管理;6、根据教育部门有关规定,配合省教育厅组织编写地方教材及教学辅助用书;7、开展调查研究,采集、整理国内外教研,教改信息,向教育行政部门及广大教师提供信息服务;8、根据市教育局的安排,会同相关股室搞好命题、阅卷及试卷分析等工作以及其他各项工作。

资助中心:1、落实以"二免一补"为主要内容的义务教育阶段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政策;2、负责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各项资助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汇总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等信息;3、对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认定;4、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初审等管理工作;5、做好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建立与贷款学生家庭的联系制度,跟踪了解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建立贷款学生信用档案;6、负责向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报送贷款学生的有关信息等,加强与高校沟通,避免重复贷款;7、积极引导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面向各级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配合各有关单位做好各类奖助学金的发放管理工作;8、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负责完成其他有关资助管理工作。

电教站:1、根据教育发展需要和本地实际,制定全市现代教育技术及教育装备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 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学仪器、图书设备的装备、质检、管理和汇总;3、指导、督促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好实验教学、电化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现代远程教育以及现代教育技术的扩展和应用;4、抓好现代教育技术专业队伍建设,开展教师"教具、课件制作"与"现代教育技术"两项基本功的训练和检测工作;5、做好现代教育技术课题研究,组织科研活动,开展好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学研究;6、管理、维护教育信息网站,提供教育资源,传递教育信息,努力实现教育手段现代化,行政办公自动化,教育管理科学化。

青少年活动中心:(一)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与学校进行有效衔接,整合社会资源,为青少年参加各类活动提供条件和服务。(三)管理和指导各乡村少年宫开展校外教育活动。(四)管理和指导全市中小学开展科技教育活动,承办中小学科技比赛。(五)承办各类文化、艺术、体育竞赛。(六)发挥青少年活动中心的教育服务功能,积极探索校外教育活动的新模式,提升活动中心的内涵和质量,增强校外教育活动的特色与活力。(七)充分发挥青少年活动中心体验性、实践性、参与性强的优势,组织学生集中开展各类校外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八)管理和组织各类主题的夏令营、冬令营及旅行研学活动。(九)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勤工办:(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拟定全市中小学校勤工俭学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二)组织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工作,并加强对学校后勤服务工作的管理。(三)为全市中小学校的教学、教育组织服务,加强对中小学校学生的作业本、保险和校服的监管。(四)加强对中小学校勤工俭学基地的建设管理和技术革新,使之成为当地的示范基地。(五)加强对中小学校勤工俭学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和组织外出参观学习。(六)努力搞好创收,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和改善中小学员工的福利。(七)组织各中小学开展学工学农等劳动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八)做好省勤工办和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师信息管理中心:(一)收集鉴别和整理教职工档案材料;办理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工作;做好档案的安全、保密和保护工作;做好档案的各项业务建设和指导工作。(二)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三)推广应用干部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四)积极探讨档案管理工作中样报情况新问题,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五)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折叠编辑本段基本概况
全市有各级各类学校361所,公办学校有:小学217所,初级中学24所(含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8所,职业高中3所,职业中专学校2所,幼儿园3所。民办学校有:注册幼儿园69所,小学24所,初级中学8所(含6所九年一贯制学校),高中3所。全市在校生164345人,其中公办在校生:小学71997人,初中46559人,高中16238人,中专4348人;民办在校生:小学16090人,初中5981人,高中3132人。全市在园幼儿29823人,其中公办393人;民办29430人。各类残疾随班就读学生10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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