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换人生28年”姚策生父母故意换子涉嫌犯罪?警方:不予立案

2021-04-21 13:15

 
21日清晨,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微博针对“错换人生28年”事情当事人许某指控郭某宽、杜某枝配偶等人涉嫌刑事犯罪问题,发布情况通报。


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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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5日,许某托付其表弟王某涛到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报案称:郭某宽、杜某枝配偶及医护人员郑某、郭某志成心换子涉嫌刑事犯罪。同日,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依法受理该案子。


接报案后,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及时成立查询组,对郭某宽、杜某枝等人是否涉嫌刑事犯罪进行查询核实。期间,查询组克服事情年代久远、相关线索匮乏、触及当事人难以查找等困难,安排警力赴河南省驻马店市,重点查询了郭某宽、杜某枝配偶养子郭某实践出生时刻为1992年、户籍信息登记时刻却为1995年的问题,经调取驻马店市驿城区卫健体委档案资料,证实郭某宽、杜某枝配偶于1993年8月18日经原河南省驻马店地区计生委审批同意生育二胎,于1995年8月23日为郭某申报户口;安排警力赴河南省兰考县,重点查询了郭某宽与郭某志二人联系问题,经查询户籍信息、宗族族谱、走访村干部及乡民,证实该二人无亲属联系;安排警力询问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触及医护人员、同期孕妈妈等相关人员,发现其时该医院在婴儿管理上,采纳一致款式的襁褓,并在襁褓外捆扎一致款式的圆牌,仅以圆牌上注明的床号对新生儿加以区别,经过查询调取原始病历档案及妇产科管理规章制度,发现其时该院存在治疗行为不规范及管理混乱的问题。另外,查询组还安排警力赴北京市、江西省九江市、河南省郑州市开展了查询取证。


2021年4月7日,经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审查,认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的立案条件,决议不予立案。2021年4月8日,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向指控人许某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将不立案理由通知许某,告知许某如有贰言,可以请求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请求对公安机关立案监督。


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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